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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留所有权的动产是否都能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基本案情:小红把一辆跑车卖给小黄,约定:“价款100万元,乙分10期支付价款,每期10万,在小黄支付全部价款之前,小红保留跑车的所有权,沪小红又将跑车卖给了小黑,并实际交付了跑车。
争议焦点:小黑是否取得了跑车的所有权
裁判要点:第一,保留所有权买卖是否登记,第二,第三者受让时系善意还是恶意。分两种情况说明如下:若保留所有权买卖已登记,无论第三者受让时系恶意还是善意,第三者均不能取得动产所有权,即已登记的保留所有权买卖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若保留所有权买卖未登记,因丙受让时为善意或恶意而有不同。若第三者为恶意(知道动产为保留所有权买卖标的物),第三者不能取得动产所有权(即未登记的保留所有权买卖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可对抗恶意第三人)。若第三者为善意,第三者于交付完成时取得动产所有权。此时,买方所受保护,依卖方向第三者交付动产的方式不同而有不同,分两种情况言之:第一种情况:卖方向第三方以现实交付方式交付,则第三者确定取得动产所有权,买方的期待权消灭,买房只能对卖方主张违约责任。第二种情况:卖方向第三者以指示交付方式交付。善意的第三者虽已经取得动产所有权,但买方的期待权并不消灭,买方按照约定支付全部价款(卖方拒绝接受的,买方可提存)之时,买方优先于第三者取得动产所有权,第三者已经取得的所有权因此消灭(第三者只能对买方主张违约责任)。
小结:如小红与小黄的买卖合同已登记,则无论小黑是否知道小红与小黄之间的买卖合同,小黑都不能获得跑车的所有权,如小红与小黄的买卖合同没有登记,小黑不知道小红与小黄之间的买卖合同则小黑取得跑车的所有权,如小黑知道小红与小黄之间的买卖合同则小黑不能取得跑车的所有权。